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学校研究,现将首都体育学院2021年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招生办法公告如下:
2021年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,直接使用省级舞蹈类统考成绩(招生省份、省统考科类名称及子科类名称见下表)作为专业成绩,编制分省计划,择优录取。录取工作将按照《首都体育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》(另行公布)执行。
省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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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统考科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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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统考子科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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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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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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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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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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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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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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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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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标准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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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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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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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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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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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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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(本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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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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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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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表演(国标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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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标准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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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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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表演(中国古典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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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典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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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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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表演(中国民间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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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民间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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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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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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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表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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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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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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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块四(舞蹈表演、舞蹈学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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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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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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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块三(表演<体育舞蹈、健美操>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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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标准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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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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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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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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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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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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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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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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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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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类(健美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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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美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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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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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类(体育舞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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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标准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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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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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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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舞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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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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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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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标准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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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标准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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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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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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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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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