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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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次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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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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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档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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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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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(闽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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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类本科B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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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(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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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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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,表中综合分=文化成绩×0.55+专业成绩×2.5×0.4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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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(闽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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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类本科B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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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(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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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5.0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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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,表中综合分=文化成绩×0.55+专业成绩×2.5×0.4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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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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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类本科B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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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(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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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2.3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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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,表中综合分=文化成绩×0.55+专业成绩×2.5×0.4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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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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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类本科B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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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(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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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8.9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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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,表中综合分=文化成绩×0.55+专业成绩×2.5×0.4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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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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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本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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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(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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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画504.18
艺术设计学519.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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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,表中综合分=综合分=文化分*30%+(艺术分*750/450)*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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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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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本科A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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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科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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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画474.3
艺术设计学478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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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,表中综合分=文化成绩×0.55+专业成绩×2.5×0.4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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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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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本科A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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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科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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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画491.9
艺术设计学478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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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,表中综合分=文化成绩×0.55+专业成绩×2.5×0.4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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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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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二批(B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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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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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1.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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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,表中综合分=专业成绩÷专业满分×700+文化成绩÷文化满分×3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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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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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平行体育二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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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文理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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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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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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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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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本科2小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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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美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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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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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,表中综合分=文化分+艺术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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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
(一)福建省艺术类录取根据“一档多投”的规定,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。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:综合分=(考生文考总分+政策性加分)×55%+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×2.5×45%;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,按平行省内特征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。
(二)其他省份
1.生源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投档录取规则的,按照生源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文件执行。其中,贵州省艺术类招生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,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,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;录取模式根据综合分录取。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:综合分=(考生文考总分+政策性加分)×55%+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×2.5×45%。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,按文考单科成绩语文、文(理)科综合、数学、外语顺序排序录取;
2.生源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文件无明确规定的,按综合分投档录取。综合分计算方式同本条(二)第1点;
3.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艺术类各专业,专业志愿采用“专业清”的模式录取。